临安区集体注册商标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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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集体注册商标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浙江宝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31 08:31:41

要变更公司法人,变更公司法人的流程和所需资料你知道吗?今天小编就来带大家看看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一、办理方式要看股东是不是全部是自然人,还是有非本地的企业股东,若是有则需要现场去交材料办理法人变更,若是全是自然人的,就办理数字证书在线全流程做法人变更,所以公司股东不同,办理方式有所差异。

[公司法人变更]二、流程1、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法定代表人是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所以法人变更也需要股东和董事会决议通过。记住,变更流程必须合法,那么变更记过才合法有效。至于变更需要多少表决权,一般需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2、申请变更登记原来在哪个工商部门登记,法人变更的时候后就去哪个工商部门申请变更。3、提交申请变更登记的材料4、完成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变更]三、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法人变更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5、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个人商标转让给公司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具体流程请参考:个人商标转让流程:

个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并直接在受理大厅进行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之后,就是等待受理之后进行公告然后发布核发转让证明。

失效专利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要对其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是否已交纳申请费等进行初步审查。上述各项若有不符合要求,则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则被驳回。无论是视为撤回还是被驳回的申请专利都成为失效专利。

(二)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间内请求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不请求实质审查,则该申请视为撤回,成为失效专利。

(三)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则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则视为撤回,由此成为失效专利。

(四)未在我国申请专利保护。专利权具地域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法律管辖的领域内得到支持与保护。国外专利如果未在一年内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就不受中国专利法保护,该项专利在中国就成为失效专利。

(五)专利权人未按期缴纳费用。专利权人必须履行缴纳专利维持费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缴纳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专利权,也成了失效专利。

(六)发明专利申请案被驳回。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专利申请人的陈述和修改还是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驳回了专利申请。

(七)专利授权前的撤回申请或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申请人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撤回了专利申请,或在授予专利权后,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八)专利权人自动放弃专利权。有些专利技术虽然还在保护期内,但专利权人已认为不具备利用价值,不愿意继续为之承担各项义务,而自动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

(九)保护期届满。授权专利保护期限届满之后,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独占权。我国的专利保护期是自申请之日起满20年。

欧盟商标与欧盟各国国内商标平行运行,互不冲突。但已经在欧盟各成员国国内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反对欧盟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4.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5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5.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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